为帮母亲获离婚赔偿儿女彻夜蹲守拍父亲婚外情证据 年过半百的父亲出轨后不回家,还起诉母亲要求离婚。子女们为了帮助母亲在离婚时取得赔偿,彻夜蹲守拍摄了父亲婚外情的证据。昨天得悉,法院已终审判决双方离婚,并由有错误的男方支付女方5万元婚姻损害赔偿及5万元家庭付出补偿。 据介绍,范某和李女士结婚30多年,两个子女均已成年。约两年前,范某在外面唱歌、跳广场舞时认识了女子单某,单某早年丧偶,两人日久生情,并发展成同居关系。范某从此不回家,与李女士长时间处于分居状态。 今年,范某起诉李女士要求离婚。他称自己和李女士结婚后感情一直不和,特别是近年来日趋恶化,夫妻感情已破裂。 庭审中,李女士表示同意离婚。但她提出,范某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应当给付她这个无错误方精神伤害抚慰金10万元。另外,她对家庭尽了主要义务,范某应当给付她家务补偿款10万元。范某则否认自己出轨,不同意赔偿李女士。 我国法律规定,有配偶与他人同居,致使离婚的,无错误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但在司法实践中,因此类案件多触及个人隐私,导致当事人在举证上存在很大的难度,当事人常常因证据不足不能取得此项赔付。 范某的子女一直不满父亲的行动,为了帮助母亲获得有力的证据,他们曾在范某与单某同居地方门外彻夜蹲守。第二天早上6时许,他们进入房间,看到了范某和单某同居的现场,并拍治疗白癜风的特效药摄了相干录相作为父亲婚外情的证据当庭提交。 在质证时,范某辩称他到单某处是为了借唱片,但是他未能就彻夜未归的事实和同居场所有其个人物品作出公道说明。 另外,双方女儿出具证言,称母亲在家庭承当方面付出的较多,父亲付出的较少。 通州法院核对了录相证据和其他相干证据后,认定范某有配偶与他人同居,在婚姻关系中存在错误。法院一审判决双方离婚,并判令范某给付李女士婚姻损害赔偿款5万元。另外,李女士对家庭的付出较多,范某对家儿童白癜风的饮食庭的付出较少,法院判决范某再补偿李女士5万元。 范某上诉后,被二审法院驳回。 原标题:儿女为帮母亲获离婚赔偿彻夜蹲守取证父亲出轨 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hbkje.com/jbzl/926.html |